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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
2004-06-11 10:52

    


    民办教育正在成为培养青年人才的第二渠道。为使社会力量办学步入法制轨道,1997年政府正式颁布施行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从1998年开始,全国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全部启用新的办学许可证。按照有关规定,不具备许可证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属于非法办学。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已有颁发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76所,其中民办普通高校72所,民办成人高校4所。
   
    民办学校的办学思路比较灵活,近年来也较注重师资和办学条件的改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逐年好转也使这些学校的办学能力逐渐增强,社会影响力逐渐扩大。民办学校在中外合作办学方面还率先走出了一条新路。许多国外大学正是通过与民办学校的合作,走进中国。中外合作办学丰富了中国的教育,民办学校也通过与国外学校的合作,为学生找到了一条可以深造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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