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馆办理公证的对象是中国公民,中国公民可申办下列公证: 1. 华侨证明(侨证) 申办人须提供有效护照及定居证。 2. 生存公证 应由本人持护照、定居证来馆办理。 3.婚姻状况公证 留学生和其他因私出国人员申办未婚公证拟回国使用,须由本人到馆,提供本人护照、学生证,出国前婚姻状况公证书。 因私来乌的中国公民拟在乌结婚,其所持的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未婚公证书应在国内办妥我外交部和乌驻华使馆的认证。 4. 我馆不凭口述申办任何公证及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