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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签证须知
2004/06/11

    
一、 申办团体签证

    1. 护照 交验有效护照正本。

    2. 旅游团人员名单

    名单须按顺序打字填写,各项目须与本人护照内容一致,不得涂改。

    3. 组团人数

    5人以上并集体入出境的当地旅游者可组成旅游团。

    4. 参团人员资格

    参团人员必须是乌兹别克斯坦公民。第三国公民不能参团。

    5. 入馆办证时间

    申办大量团体签证的人员请于接待日上午11:00前入馆,以便安排接待。

二、 申办散客签证

    1. 护照 护照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2. 邀请函

    申请签证须出具中国授权单位符合规定的邀请函。因私探亲邀请函出具原件。

    3. 填写"签证申请表"

    乌公民填写俄文"签证申请表"一份。

    第三国公民填写英文"签证申请表"一份。

    "签证申请表"上须贴上申请人近照一张。

    4. 申办人

    一般须由持照人本人前来申办,不可由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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